卫生新闻
五部门联手启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能力提升力争完成三大目标
发布时间:2012/9/12 17:13:11   浏览次数:4872次 
    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不健全、基础设施条件差、人才严重匮乏等突出问题,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得到明显改善。9月1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社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联合召开会议,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会议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要力争完成三大主要目标:一是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中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和军队系统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和部队官兵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二是到2015年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三是每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量要达到总服务量的一定比例,并在“十二五”期间有明显上升。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会议上指出,医改实施三年多来,中医药系统积极参与改革实践,与西医西药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为全面完成三年医改目标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应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抓手,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

    会前,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意见》指出,截至目前,75.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6.5%的乡镇卫生院、51.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57.5%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群众看中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初步改善。但与此同时,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不健全、基础设施条件差,人才严重匮乏、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仍然突出,制约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据悉,为推动该工程的实施,五部门将成立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将会同卫生部、人社部、国家药监局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对各地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按照要求,各省(区、市)内也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会议在北京设主会场,在各省(区、市)和各市(地)设了343个视频分会场,共计3.2万余人参会。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卫生部副部长刘谦,总后卫生部副部长李清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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