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人的权利
1、 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2、享有获得公正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力(做到其就诊医院等级相应的医疗技术水平的服务权益),
3、享有得到及时抢救的权利,
4、享有对自己疾病的知情同意权、
5、享有了解医疗费用的权利、享有隐私权和自己疾保密权、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6、享有得到受到损害的赔偿权利。
二、病人的义务
1、患者就诊时必须如实向医师陈述病史;
2、积极配合医师的检查要求;
3、及时向医师反馈病情变化所出现的症状和体征;
4、不得拒绝医护人员对疾病所做的合理治疗和检查;
5、据实交纳医疗费用;
6、不得向医护人员送红包;
7、拒绝医护人员不合理的与治疗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