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恒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邯郸市眼科医院(邯郸市第三医院)的委托,代理邯郸市眼科医院(邯郸市第三医院)眼镜类耗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发布本公告。凡符合规定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均可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HBHL-2017-1010
二、采购项目内容:
标段划分 |
诉求描述及内容 |
1010-1眼镜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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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眼镜架 |
含光学架、各类成镜等 |
1010-3斜弱视治疗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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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4角膜接触镜 |
含硬性、软性和护理产品。 |
1010-5其它辅助性产品 |
含镜盒、镜布和眼保健产品等 |
三、采购方式:议价采购
四、拟定成交周期: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已签订合同为准。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相关资质。
2、报价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报价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销代理权,授权关系层级明确。
4、报价单位应具有及时供货能力,能保证在接到订货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产品按需方要求的数量及时送达采购方,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报价单位商业信誉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单位的产品应具有合格的质量证明或相关的合法销售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公司报名表(代理公司领取或发送至邮箱)。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自行编写)。
4、生产型企业需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医疗器械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产品商标注册证,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报价单位须提供层次明确的代理关系或经销证明文件。
7、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8、 若投报医疗器械类产品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表)复印件。
9、若所投产品为进口类产品,报价单位须提供进口报关证明。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1-10)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报名资料一式2份(装订)密封交至河北恒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将对各报价单位及其产品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八、采购文件的发售事项:
1、发售时间:2017年 11月 20 日-2017年11月24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注:请报价单位尽早准备资料报名,以免贻误,周六日除外)
2、发售地址:邯郸市旺角商业广场C座1406房间
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
5、开标地点:邯郸市眼科医院三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眼科医院(邯郸市第三医院)
联系人: 徐海云 联系电话:0310-3161245
地址:邯郸市陵西南大街3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0310-3268221 0310-5272010
地址:邯郸市鑫岭大厦
邮箱号:hebeihengl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