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探视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给患者营造一个良好的休养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防范院内交叉感染发生,特制定我院住院病人探视管理规定,请您配合我们共同遵守。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住院病人的探视管理
二、管理原则
“非必要不探视,按时限人探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保障患者治疗和休息。
三、探视规定
1.探视时间和人数:每日下午15:00-19:00为探视时间,特殊情况下,经医护人员同意,可适当调整探视时间;每位病人每次探视不得超过2人,时长不超过30分钟;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探视,特殊情况须经病区护士长许可后探视。
2.探视人员应遵守医院探视规定,不得提前或超时,结束后及时离院。鼓励通过视频探视。
3.探视者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不在病室内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宜。
4.探视期间,请保持病房安静、整洁,不得影响病人和其他病友休息。
5.如探视人员患感染性疾病、传染病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病人健康的情况,请勿入室探视,建议视频探视,以确保病人安全,避免交叉感染。
6.如病人病情较重或需要特殊治疗等不适宜探视时,医护人员有权限制探视次数和时间。
四、本规定自2024年4月15日起执行,以往同类制度同时作废。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