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和受理项目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7/6 16:39:14 浏览次数:10391次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冀科资函〔2017〕83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1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和受理项目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我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近期省科技厅将陆续公开发布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及时关注省科技厅通知,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按照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各专项项目申报受理须以此为基本要求。各专项如有特殊要求,请按照相关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执行。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河北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相关事项
1.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最多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项,其中只限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1项和作为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3.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再申报本年度不同计划类别项目1项。
4.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5.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6.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7.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指南的具体要求择优推荐。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省科技厅。中央驻冀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也可通过属地归口申报。
网上申报登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1.用户注册
(1)申报单位注册。第一次申请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单位用户注册” 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注册“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计划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解决。
单位注册信息需经过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申报项目。已注册过的单位,原“单位管理员”权限仍然有效,须补充本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情况。
(2)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项目申请人。
2.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
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单位管理员登录”,在“申请书在线审核”栏目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
单位审核通过、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得修改。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打印份数以归口管理部门要求为准),加盖单位公章报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归口管理部门登录”,使用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在“归口用户管理”栏目新建审批用户,并分配管理权限。
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审核、提交省科技厅后,通过“导出当前项目汇总表到excel”功能将项目汇总表导出,连同书面申请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省科技厅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