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以优美的医疗环境,优良的态度,优质的服务,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虚心接受社会监督,邯郸市眼科医院(邯郸市第三医院)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四、认真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目录手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收费行为。
五、认真落实“医疗惠民工程”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一免四减”工作顺利开展,对符合政策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众,及时办理减免手续,手续办理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六、认真实行首问、首诊责任制,讲究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实行24小时应诊,抢救及时到位,检查检验结果及时报告。对外地患者检查、检验结果可免费邮寄。
七、建立实行“医疗机构临床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用药监控双公示制度”,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费用负担,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八、坚持实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对住院患者当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逐项登记,一日一清,及时送交患者,不得超过24小时。
九、 秉承真情服务患者、爱心奉献社会的医院宗旨,质量、信誉,原则,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优良的医疗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并将不断改进工作,做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24小时热线:3026687
受理投诉电话:3161369(纠风办)
医疗质量:3161211(医务科)
干部作风:3161205(党办室)
服务收费:3161202 (财务科)
邯郸市卫健委纠风举报电话:816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