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医院建设,我院拟聘请一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承担2020年度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现将招聘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拟聘项目名称
2020年度邯郸市眼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
二、资格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有5名以上(含5名)执业律师,其中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不少于3名
2、律师事务所或所内人员近三年无司法行政机关处罚及律师行业内部处分记录
3、有较为成熟的承担法律顾问方面的经验、事例
4、报价合理,服务规范
三、服务职责
1、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协助医院建立健全各种制度,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3、为我院的重大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
4、代理医院诉讼、仲裁案件(服务费用不含此项服务),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5、提供法律咨询
四、费用预算
2万元(人民币)/年
五、意向书要求
意向书需含下列内容:1、律师事务所简介(专业特色、资质、业绩、团队构成);2、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与计划;3、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4、服务费说明
六、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七、意向书送达地址及及日期
请将意向书实物于 2019年11月28日17时30分前,送至邯郸市眼科医院(邯郸市陵西南大街39号)行政楼303室;意向书电子版邮寄至hdsyzkk@163.com
联系人 申先生 电话 18931025171
附件:法律顾问招聘评分办法